今天给大家分享最新热门事件。
近日,税务部门曝出了一则消息,知名明星化妆师岳晓琳因税务问题被处理,这简直是一个重要的热点新闻。经查,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,岳晓琳通过个人账户收款,悄悄隐藏了劳务报酬收入,并且进行了虚假申报。不仅如此,她还向自己投资的企业“借款”,但这些钱既没有用于生产经营,也好几年都没有归还。按照法律规定,这种情况应该被视为分红。到了2025年9月,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她作出了追缴税费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,合计49.32万元的决定。目前,这些款项已经全部追缴入库了。
这一事件迅速成为热门消息,引发了广泛关注。事情的起因是税务机关利用大数据分析,对高收入、高净值人群进行风险排查时,发现岳晓琳的税务状况存在明显异常。数据显示,她在2021至2023年间,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所得仅为25.15万元,缴纳的个税只有0.11万元。这和她作为国内化妆界知名人士的地位、直播带货的销量以及同行的收入水平相比,完全不成比例。名气那么大,收入却那么少,交税更是微乎其微——这种“倒挂”的现象,就成了税务部门立案检查的突破口。
执法人员依法调取了她在这三年内的5200多笔银行流水、第三方平台的收款信息,还有她投资公司的对公账户交易记录和相关合同,进行了详细比对和分析。结果发现,岳晓琳通过教授美容课程和提供化妆服务,获得了劳务报酬92.49万元;通过某个平台还得到了推广和提现收入9.59万元。这些钱都是直接打到了她的个人账户,而且她在年度汇算时没有如实申报纳税。
更深入的问题还在后面。在分析银行交易数据时,工作人员发现她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之间,有多笔大额资金往来。除了部分用于支付房租,其余的钱在检查开始时已经多年没有归还公司。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3〕158号)第二条规定,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(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除外)借款,在该纳税年度结束后既不归还,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,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,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按照这条规定,2021年至2023年间,岳晓琳从投资的两家企业累计借款90万元,这些钱既没还,也没用于生产经营,依法应视为分红,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。经查实,她这几年的涉税违法行为主要包括:一是隐瞒了劳务报酬所得共计102.07万元,这被定性为偷税;二是从投资企业借款90万元长期不还,被视为分红,需要补税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,是偷税。对纳税人偷税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因此,税务机关做出了上述处罚决定。值得一提的是,岳晓琳曾为众多知名艺人提供造型服务,比如在综艺《乘风破浪的姐姐》中为龚琳娜设计舞台造型,还为钟丽缇、宁静、任达华、唐艺昕、车晓等人打造红毯和活动造型。这件事也成了大家茶余饭后讨论的最新热点,你可以通过最新消息了解更多内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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