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给大家分享最新热门案例。
现如今,公众人物被各类自媒体文章议论是很常见的现象。有些报道或文章内容相对客观,但也有些带有主观色彩和攻击性,此时艺人的名誉权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。对于艺人来说,名誉权又是非常重要的权利,关系到职业发展前景。那么,究竟该如何判断侵权?如何保护权利呢?今日案例就带大家来看看这个事件。
演艺人员作为公众人物,极易成为公众话题讨论的热点。特别是在当今互联网环境下,明星艺人的八卦新闻几乎成了所有网友茶余饭后的谈资。由此产生的新闻报道、自媒体文章等也层出不穷。但这些信息和文章,有些是基于事实的客观报道,有些则并非完全属实。尽管发布的内容出自第一手掌握的资料,也已经有可能会构成侵权,最典型的情况就是侵害公众人物的名誉权。
小贾(化名)是一名说唱歌手,以“贾线日,尘间真正有限公司(化名,下称“尘间真正公司”)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一篇文章《贾真正,你可能真一点吗?》,内容包含:……(此处省略原文具体内容,但保留事实)。
2018年10月22日,小贾委托律师向尘间真正公司发出《律师函》,内容包含:……(省略具体函件内容)。但尘间真正公司并未删除文章,而是又发布了一篇文章,以证明此前文章内容属实。
后来小贾起诉尘间线日,尘间真正公司将上述文章删除。在庭审中,尘间真正公司提交了大量证据以证明涉案文章所写内容均属实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涉案文章是一篇批评文章,内容陈述大部分可视为基本真实,其中的贬义评论也尚不构成对小贾的侮辱,但有三处对事实的描述缺乏证据证明。
从侮辱的角度来说,虽然涉案文章多次用较为激烈的言辞描摹小贾,但结合文章的上下文语境,可看出上述用语主要是基于对事实的评论。另外,公众人物对于社会的评论应当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,换句话说,公众人物作为易受社会公众评价的特殊群体,其人格权利保护会受到相应的克减。因此,虽然涉案文章当中出现了诸如“和分崩离析的江湖流氓毫无区别”以及“负面标签”之类的表述,但该类表述主要是针对于相应事实的评论,尚不能据此认定涉案文章构成对小贾品行的贬损和侮辱。
从诽谤的角度而言,因为涉案文章当中有3处对事实的描述并不完全属实,且相应失实描述会造成社会公众对小贾产生误解,导致小贾社会评价的降低,就此而言,该部分内容构成对小贾的诽谤。而尘间真正公司作为文章发布者,并未对文章内容进行充分的审核核实,即使文章大部分内容均有证据证明是真实的,也不能排除尘间线处失实内容未进行充分核实之过错责任。据此,尘间真正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总而言之,这起案件给自媒体提了个醒:批评可以,但必须基于事实。热门事件里类似的情况不少,大家要引以为戒。同时,公众人物也要有一定的容忍度,不能动不动就起诉。至于最新的法律动态,可以关注最新法律资讯。
根据法律规定,小贾有权要求尘间真正公司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
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。
记得关注本站,每天第一时间看最新案例。
处理声明:本站转载仅作内容分享,请联系本站删除QQ1693663749。
24小时吃瓜-今日大瓜-娱乐爆料汇总 » 艺人被称“渣男”法院判不构成侮辱,案例解析
常见问题FAQ
- 日常在哪看新鲜吃瓜内容?
- 站内大瓜资讯会持续更新吗?
